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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第十章

2024-11-07 08:35:35.226.0.56284

第二部分第十章 在线考试 答题题目
1、 对于化学方法发明的充分公开,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对于化学方法发明,应当记载方法所用的原料物质、工艺步骤和工艺条件。
  • B、对于化学方法发明,必要时还应当记载方法对目的物质性能的影响,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中记载的方法去实施时能够解决该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 C、对于方法所用的原料物质,应当说明其成分、性能、制备方法或者来源,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得到。
  • D、对于化学方法发明,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方法能够获得所述产品,那么不需要考虑制备得到的产品是否也充分公开。


  • 2、 关于生物技术领域发明创造性的判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涉及生物大分子、细胞、微生物个体的主题的发明,创造性判断仅需要考虑发明与现有技术的结构差异和技术效果的可预期性;
  • B、如果发明针对已知宿主和/或插入基因的结构改造实现了转化体性能的改善,而且现有技术没有给出利用上述结构改造以改善性能的技术启示,则该转化体的发明具有创造性;
  • C、如果某蛋白质的氨基酸序列是已知的,则编码该蛋白质的基因的发明一定不具有创造性;
  • D、如果抗原是已知的,采用结构特征表征的该抗原的单克隆抗体与已知单克隆抗体在决定功能和用途的关键序列上明显不同,则该单克隆抗体的发明具有创造性。


  • 3、 对于化学产品的医药用途发明的新颖性,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仅仅表述形式不同而实质上属于相同用途的发明不具备新颖性;
  • B、与原作用机理或者药理作用直接等同的用途不具有新颖性;
  • C、已知上位用途可以破坏下位用途的新颖性;
  • D、仅仅体现在用药过程中的区别特征不能使该用途具有新颖性。


  • 4、(判断题) 专利申请要求保护一种化合物的,如果在一份对比文件中记载了化合物的化学名称、分子式(或者结构式)等结构信息,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认为要求保护的化合物已经被公开,则该化合物不具备新颖性,但申请人能提供证据证明在申请日之前无法获得该化合物的除外。
  • A、正确
  • B、错误


  • 5、 在组合物权利要求中,如果发明的实质或者改进既在组分上,又与含量有关,其技术问题的解决不仅取决于组分的选择,而且还取决于该组分特定含量的确定,如果该独立权利要求中只限定了组分而没有限定含量,则应当指出该权利要求不符合以下哪个条款的规定:
  • A、专利法第26条第4款
  • B、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 C、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3条第2款
  • D、上述三条款皆可以适用


  • 6、(多选题) 关于化学发明的创造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发明对最接近现有技术化合物进行的结构改造所带来的用途和/或效果可以是获得与已知化合物不同的用途,也可以是对已知化合物某方面效果的改进。如果这种用途的改变和/或效果的改进是预料不到的,则反映了要求保护的化合物是非显而易见的,应当认可其创造性;
  • B、判断化合物发明的创造性时,如果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效果是已知的必然趋势所导致的,则该技术方案没有创造性;
  • C、对于新的化学产品,如果该用途不能从结构或者组成相似的已知产品预见到,可认为这种新产品的用途发明具有创造性;
  • D、对于已知产品的用途发明,如果该新用途不能从产品本身的结构、组成、分子量、已知的物理化学性质以及该产品的现有用途显而易见地得出或者预见到,而是利用了产品新发现的性质,并且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可认为这种已知产品的用途发明具有创造性。


  • 7、 以下保护的客体,不符合法5条的规定的是:
  • A、人的精子;
  • B、商品化的人胚胎干细胞;
  • C、小鼠受精卵;
  • D、保藏微生物菌株。


  • 8、(多选题) 关于化合物的新颖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专利申请要求保护一种化合物的,如果在一份对比文件中记载了化合物的化学名称、分子式(或者结构式)等结构信息,使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认为要求保护的化合物已经被公开,则该化合物不具备新颖性,但申请人能提供证据证明在申请日之前无法获得该化合物的除外;
  • B、如果依据一份对比文件中记载的结构信息不足以认定要求保护的化合物与对比文件公开的化合物之间的结构异同,但在结合该对比文件记载的其他信息,包括物理化学参数、制备方法和效果实验数据等进行综合考量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理由推定二者实质相同,则要求保护的化合物不具备新颖性,除非申请人能提供证据证明结构确有差异;
  • C、通式不能破坏该通式中一个具体化合物的新颖性。一个具体化合物的公开使包括该具体化合物的通式权利要求丧失新颖性,但不影响该通式所包括的除该具体化合物以外的其他化合物的新颖性;
  • D、天然物质的存在本身并不能破坏该发明物质的新颖性,只有对比文件中公开的与发明物质的结构和形态一致或者直接等同的天然物质,才能破坏该发明物质的新颖性。


  • 9、(多选题) 对于涉及遗传工程的发明,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正确的是:
  • A、一种DNA分子,其碱基序列如SEQ ID NO:1所示;
  • B、一种蛋白质,其氨基酸序列如SEQ ID NO:2所示;
  • C、抗原A的单克隆抗体,其包含氨基酸序列如SEQ ID NO:1-3所示的VHCDR1、VHCDR2和VHCDR3,和氨基酸序列如SEQ ID NO:4-6所示的VLCDR1、VLCDR2和VLCDR3;
  • D、抗原A的单克隆抗体,由保藏号为CGMCC NO:xxx的杂交瘤产生。


  • 10、(多选题) 组合物权利要求在限定组分的含量时,权利要求中出现以下那些用词通常是可以接受的:
  • A、左右
  • B、催化量
  • C、足够该反应进行50%的量
  • D、大约


  • 11、(多选题) 以下关于单克隆抗体的创造性判断,说法正确的为:
  • A、如果抗原是已知的,采用结构特征表征的该抗原的单克隆抗体与已知单克隆抗体在决定功能和用途的关键序列上明显不同,且现有技术没有给出获得上述序列的单克隆抗体的技术启示,且该单克隆抗体能够产生本领域技术人员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该单克隆抗体的发明才具有创造性。
  • B、如果抗原是已知的,采用结构特征表征的该抗原的单克隆抗体与已知单克隆抗体在决定功能和用途的关键序列上明显不同,且现有技术没有给出获得上述序列的单克隆抗体的技术启示,且该单克隆抗体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单克隆抗体的发明具有创造性。
  • C、如果抗原是已知的,并且很清楚该抗原具有免疫原性,那么仅用该抗原限定的单克隆抗体的发明不具有创造性。
  • D、如果抗原是已知的,该抗原的单克隆抗体由分泌该抗原的单克隆抗体的杂交瘤限定,并因此使其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单克隆抗体的发明具有创造性。


  • 12、 一件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催化剂,由原料A和B制得,该催化剂的制备方法包括步骤X、Y和Z,并公开了该组合物作为丁烯脱氢催化剂的使用效果,其中丁烯脱氢的选择性大于C。对比文件公开了一种加氢处理催化剂,由原料A和B经过步骤X、Y和Z制得。相对于该对比文件,以下哪些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
  • A、一种催化剂,由原料A和B制得,该催化剂的制备方法包括步骤X、Y和Z。
  • B、一种丁烯脱氢催化剂,由原料A和B制得,该催化剂的制备方法包括步骤X、Y和Z。
  • C、一种丁烯脱氢催化剂,由原料A和B制得,该催化剂的制备方法包括步骤X、Y和Z,其用于丁烯脱氢的选择性大于C。
  • D、一种丁烯脱氢方法,包括使用有效量的催化剂,所述催化剂由原料A和B制得,该催化剂的制备方法包括步骤X、Y和Z。


  • 13、(多选题) 关于化合物的创造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判断化合物发明的创造性,需要确定要求保护的化合物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化合物之间的结构差异,并基于进行这种结构改造所获得的用途和/或效果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 B、发明对最接近现有技术化合物进行的结构改造所带来的用途和/或效果可以是获得与已知化合物不同的用途,也可以是对已知化合物某方面效果的改进。
  • C、判断化合物发明的创造性时,虽然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效果是已知的必然趋势所导致的,但不能由此确定该技术方案没有创造性。
  • D、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仅仅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就可以进行这种结构改造以解决所述技术问题,得到要求保护的化合物,则认为现有技术存在技术启示。


  • 14、 以下不属于动物品种的是:
  • A、小鼠生殖细胞;
  • B、斑马鱼卵子;
  • C、大鼠心脏;
  • D、转基因恒河猴胚胎。


  • 15、 以下可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化学发明专利申请是:
  • A、天然物质;
  • B、疾病的治疗方法;
  • C、微生物;
  • D、人的卵子。


  • 16、(多选题) 以下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主题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的是:
  • A、化合物X作为治疗癌症药物的应用。
  • B、化合物X诊断癌症的应用。
  • C、化合物X治疗癌症的应用。
  • D、化合物X作为制备治疗癌症药物的应用。


  • 17、(多选题) 如果一份对比文件公开了由组分(A+B+C)组成的组合物甲,下述与组合物甲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的组合物乙中具有新颖性的是:
  • A、组合物乙,其由A+B组成;
  • B、组合物乙,其包含A+B;
  • C、组合物乙,其包含A+B,但不含有C;
  • D、组合物乙,其包含A+B+C。


  • 18、 下列不属于化学方法发明充分公开时均应当记载的内容的是:
  • A、制备时所用的原料物质
  • B、工艺步骤
  • C、工艺条件
  • D、方法对目的物质性能的影响


  • 19、 补交实验数据所证明的技术效果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 )
  • A、根据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能够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
  • B、根据原专利申请文件的记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
  • C、从原说明书记载的内容中得到的
  • D、从专利申请公开的内容中得到的


  • 20、(判断题) 对于化学产品发明,说明书中应当记载至少一种制备方法和用途。
  • A、正确
  • B、错误


  • 21、(多选题) 对于化学产品发明的充分公开的要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结构首创的化合物,也应当至少记载一种用途。
  • B、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根据现有技术预测发明能够实现所述用途和/或使用效果,则说明书中还应当记载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足以证明发明的技术方案可以实现所述用途和/或达到预期效果的定性或者定量实验数据。
  • C、对于新的药物化合物或者药物组合物,应当记载其具体医药用途或者药理作用,同时还应当记载其有效量及使用方法。
  • D、对于表示发明效果的性能数据,应当使用本领域的通用测定方法。


  • 22、 专利法第5条第1款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下列各项中,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
  • A、人的生殖细胞
  • B、人的受精卵
  • C、人的胚胎
  • D、人的胚胎干细胞


  • 23、(判断题) 由于化学领域属于实验性学科,多数发明需要经过实验证明,因此说明书中必须包括实施例,例如产品的制备和应用实施例。
  • A、正确
  • B、错误


  • 24、 关于组合物权利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用文字或者数值难以表示组合物各组分之间的特定关系的,可以允许用特性关系或者用量关系式,但不允许使用图表来定义权利要求;
  • B、用文字定性表述来代替数字定量表示的方式,只要其意思是清楚的,且在所属技术领域是众所周知的,就可以接受,例如“含量为足以使某物料湿润”“催化量的”等;
  • C、如果在说明书中仅公开了组合物的一种性能或者用途,则应写成性能限定型或者用途限定型;
  • D、在某些领域中,例如合金,应当写明发明合金所固有的性能和/或用途。
  • E、药品权利要求都应当写成用途限定型。


  • 25、(多选题) 对于涉及基因、重组载体、转化体、融合细胞等的发明,其权利要求可按下面所述进行描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当基因的碱基序列或者其编码的多肽或者蛋白质的氨基酸序列记载在序列表或者说明书附图中时,可以采用直接参见序列表或者附图的方式进行描述。
  • B、重组载体可通过限定至少一个基因和载体来描述。
  • C、转化体可通过限定其导入的基因或者重组载体来描述。
  • D、融合细胞可通过限定亲本细胞,融合细胞的功能和特征,或者产生该融合细胞的方法等进行描述。


  • 26、(多选题) 对比文件公开了一种由A、B和C组成的组合物X,其可以破坏以下哪个组合物的新颖性:
  • A、组合物X1,由A和B组成。
  • B、组合物X2,由A'、B'和C'组成,A'、B'、C'分别是A、B、C的上位概念。
  • C、组合物X3,含有A和B。
  • D、组合物X4,含有A和B,不含有C


  • 27、(多选题) 关于说明书充分公开,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申请涉及的完成发明必须使用的生物材料是公众不能得到的,申请人需要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保藏,并在申请日或者最迟自申请日起四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否则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 B、对于涉及基因、载体、重组载体、转化体、多肽或者蛋白质、融合细胞、单克隆抗体本身的发明,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产品的确认,产品的制备,产品的用途和/或效果;
  • C、对于制备基因、载体、重组载体、转化体、多肽或者蛋白质、融合细胞、单克隆抗体等的方法的发明,说明书中应当清楚、完整地描述所述方法以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使用该方法制备所述的产品,而且当所述产品为新物质时,应当记载所述产品的至少一种用途;
  • D、对于制备单克隆抗体的方法,应当描述获得或者制备免疫原的方法、免疫方法、选择性获得产生抗体的细胞的方法或者鉴定单克隆抗体的方法。


  • 28、 以下属于非限定型组合物权利要求的是:
  • A、一种水凝胶组合物,含有聚乙烯醇、皂化剂和水;
  • B、一种磁性合金,含有10%-60%(重量)的A和90%-40%(重量)的B;
  • C、一种丁烯脱氢催化剂,含有Fe3O4和K2O;
  • D、一种用于治疗肺癌的药物组合物,含有SEQ ID NO.1所示的siRNA。


  • 29、(判断题) 如果发明中所使用的微生物与已知种的微生物具有明显不同的分类型特征(即发明所用的微生物是新的种),那么即使用途相同,该微生物应用的发明也具有创造性。
  • A、正确
  • B、错误


  • 30、 下列主题不属于疾病诊断治疗方法的是:
  • A、物质X用于治病;
  • B、物质X作为药物的应用;
  • C、物质X用于疾病诊断;
  • D、物质X在制药中的应用。


  • 31、(多选题) 下列属于用途权利要求的是:
  • A、用化合物X作为杀虫剂;
  • B、化合物X作为杀虫剂的应用;
  • C、用化合物X制成的杀虫剂;
  • D、含化合物X的杀虫剂。


  • 32、 下列关于化学发明实用性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不适于在产业上制造和不能重复实施的菜肴,不具备实用性;
  • B、依赖于厨师技术,不能重复实施的烹调方法,不具备实用性;
  • C、预制菜的制备工艺,可以在工业上大规模生产,通常不能仅认为属于烹饪方法,认定不具备实用性;
  • D、以上都不对。


  • 33、(多选题) 下列发明,不具有实用性的是:
  • A、永动机;
  • B、由自然界筛选特定微生物的方法;
  • C、通过物理、化学方法进行人工诱变生产新微生物的方法;
  • D、医生处方。


  • 34、(判断题) 当发明涉及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时,应当递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序列表电子文件。
  • A、正确
  • B、错误


  • 35、(判断题) 针对单克隆抗体的权利要求只可以用产生它的杂交瘤来限定。
  • A、正确
  • B、错误


  • 36、(多选题) 对于首次从自然界分离或者提取出来的物质,需满足哪些条件,该物质本身及取得该物质的方法均可依法被授予专利权:
  • A、结构、形态或者其他物理化学参数是现有技术中不曾认识的
  • B、能被使用其他方法制备得到
  • C、能被确切表征
  • D、在产业上有利用价值


  • 37、 关于补交实验数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判断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以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为准;
  • B、申请人为证明说明书充分公开补交的实验数据在审查创造性时不应考虑;
  • C、补交实验数据所证明的技术效果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专利申请公开的内容中得到的;
  • D、对于申请日之后申请人为满足创造性、说明书充分公开等要求补交的实验数据,审查员应当予以审查。


  • 38、(判断题) 依赖于厨师技术、创造等不确定因素导致不能重复实施的烹调方法,由于本领域人员根据说明书的记载无法再现该方案,因此不能满足说明书充分公开的要求,但可以具有实用性。
  • A、正确
  • B、错误


  • 39、(多选题) 以下保藏单位属于布达佩斯条约承认的生物材料样品国际保藏单位的是:
  • A、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CGMCC);
  • B、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CICC);
  • C、广东省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GDMCC);
  • D、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CCTCC)。


  • 40、(多选题) 以下主题符合专利法第25条相关规定的是:
  • A、一株用于生产透明质酸的保藏菌株;
  • B、编码蛋白A的基因B,其序列如SEQ ID NO.1所示;
  • C、小鼠胚胎干细胞;
  • D、转基因玉米。


  • 41、(判断题) 处于各个形成和发育阶段的人体,包括人的胚胎干细胞、生殖细胞、受精卵、胚胎及个体。
  • A、正确
  • B、错误


  • 42、 以下发明主题,可能被授予专利权的是:
  • A、以天然形态存在的基因;
  • B、大鼠受精卵;
  • C、转基因生产水稻的方法;
  • D、转基因水稻。


  • 43、(多选题) 以下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保藏单位的是:
  • A、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CGMCC);
  • B、美国生物标准品资源中心(ATCC);
  • C、广东省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GDMCC);
  • D、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CCTCC)。


  • 44、(多选题) 中间体与最终产物的单一性,同时满足 时,符合单一性要求:
  • A、中间体与最终产物具有相同的基本结构单元,或者它们的化学结构在技术上密切相关,中间体的基本结构单元进入最终产物;
  • B、中间体的基本结构单元没有存在于最终产物中;
  • C、最终产物是直接由中间体制备的,或者直接从中间体分离出来的;
  • D、最终产物是利用从中间体中分离的产物经过进一步化学反应制备得到。


  • 45、 对于化学产品用途发明的充分公开,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对于化学产品用途发明,在说明书中应当记载所使用的化学产品、使用方法及所取得的效果,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施该用途发明。
  • B、如果所使用的产品是新的化学产品,则说明书对于该产品的记载应当满足化学产品发明的充分公开的相关要求。
  • C、如果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根据现有技术预测该用途,则应当记载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足以证明该物质可以用于所述用途并能解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或者达到所述效果的实验数据。
  • D、如果说明书中未记载化学产品的用途实验数据,则该化学产品用途发明没有满足充分公开的要求。


  • 46、 关于生物材料的保藏,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未在说明书中写明与保藏有关的信息,不允许申请人在实质审查阶段根据请求书的内容将相关信息补充到说明书中。
  • B、为了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要求,应按规定将所涉及的生物材料提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保藏单位进行保藏。
  • C、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保藏单位是指布达佩斯条约承认的生物材料样品国际保藏单位。
  • D、对于涉及公众不能得到的生物材料的专利申请,应当在请求书和说明书中均写明生物材料的分类命名、拉丁文学名、保藏该生物材料样品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保藏编号。


  • 47、(多选题) 对于化学产品的医药用途发明进行新颖性审查时,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仅仅表述形式不同而实质上属于相同用途的发明不具备新颖性。
  • B、与原作用机理或者药理作用直接等同的用途不具备新颖性。
  • C、已知下位用途不能破坏上位用途的新颖性。
  • D、体现在用药过程的区别特征赋予了该用途新颖性。


  • 48、(判断题)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表与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书面记载的序列不一致,则以书面提交的序列为准。
  • A、正确
  • B、错误


  • 49、 以下各种情形,满足说明书充分公开规定的是:
  • A、对于发明完成所必须的从自然界中筛选得到的植物乳杆菌A,申请人通过文字详细描述了其形态特征和生理生化性质并记载了其全基因组信息;
  • B、对于完成发明必须使用的公众不能得到的酵母菌,申请人按规定进行了保藏,但是未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 C、专利申请必须使用的生物材料是在申请日前已在非专利文献中公开的;
  • D、专利申请必须使用的生物材料是通过商业渠道可以购买的。


  • 50、(判断题) 权利要求主题为一种治疗感冒的配方。该主题不能被授权,因为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A、正确
  • B、错误


  • 51、 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一个范围的化合物(例如C1-4)能破坏该范围内两端具体化合物(C1和C4)的新颖性,若C4化合物有几种异构体,则C1-4化合物也能破坏每个单独异构体的新颖性;
  • B、一个具体化合物的公开使包括该具体化合物的通式权利要求内的所有化合物丧失新颖性;
  • C、一系列具体的化合物能破坏该系列中相应的化合物的新颖性;
  • D、通式能破坏该通式中一个具体化合物的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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