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您的位置: 线上活动  >  在线答题  >  答题题库

劳动关系协调师案例题

2025-09-14 08:10:11.226.0.68383

劳动关系协调师案例题 在线考试 答题题目
1、(多选题) 275 .2017 年 7 月 1 日,王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双方签 订了期限为 1 年的劳动合同。因公司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发生争议。后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并签订了书面的和 解协议。请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是否有约束力?能否作 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审理的证据使用?为什么?
  • A、参考答案:有约束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协 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 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经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 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 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 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仲裁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 2、(多选题) 276 .2017 年 8 月 3 日,王某入职某食品公司,双方签 订了期限为 1 年的劳动合同。因公司原因与王某解除了劳动 合同,但未支付王某经济补偿。王某向当地乡镇调解组织申 请调解,后经调解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在调解 协议上签字盖章。因调解员临时有急事离开,便委托其他工 作人员在调解协议盖章,调解员并未在调解协议签字。请问 该调解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 A、参考答案:该调解协议无效。理由: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规定,调 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 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 当履行。


  • 3、(多选题) 277 .2017 年 5 月 1 日,刘某入职某公交公司,双方签 订了 1 年期限劳动合同,月薪 4000 元。劳动合同届满,该 公交公司决定不与刘某续订劳动合同。刘某向公司提出协商 解决,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和解协议,约定公司支付 刘某 1 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事后,公司拒绝履行和解协 议,请问李某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 A、参考答案:刘某可以依法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 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 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理由: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十二条规 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 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 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 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 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4、(多选题) 278 .2014 年李某入职某商务公司工作,2018 年 7 月商 务公司提出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不服并申请当地街道 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心的主持下,2018 年 8 月 1 日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由商务公司在 2018 年 8 月 31 日以前付清李某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项 12 万元。调解协议达成后,李某害怕商务公司不履行调 解协议,2018 年 8 月 20 日,李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该仲裁委员会当日告知李某不予 受理。请问,该仲裁委员会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 A、参考答案:仲裁委员会的行为合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 定,“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 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 提出仲裁审查申请。”第七十五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 人仲裁审查申请,应当及时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 当出具受理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 理: ⅆ ⅆ(三)超出规定的仲裁审查申请期间的。”本案中,李某与商务公司 2018 年 8 月 1 日达成调解协 议,该协议自第二日即生效,双方依法应在 2018 年 8 月 16 日前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李某 延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才提出仲裁申请申请,已经超过法定 申请期限,且未与商务公司共同提出,仲裁委员会依法应当 不予受理。


  • 5、(多选题) 279 .2016 年 1 月 1 日,刘某到某公司担任前台接待员,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 年,每月 工资 5000 元。刘某工作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工作期间公司与刘某协商后,经刘某同意,未安排刘某享受带薪年休假, 也未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2017 年 12 月,公司明确表 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同意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双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刘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公司不同意支 付。刘某的仲裁请求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 A、参考答案:刘某的仲裁请求合法。主要理由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 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 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 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年休 假工资报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 款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 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 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未休年休 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 资收入。”因此,用人单位在不安排劳动者足额享受年休假情况 下,应当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 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报酬。本案中的公司不安排休假并拒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 酬,不符合有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


  • 6、(多选题) 280 .2017 年 11 月 1 日,张某入职某物业公司担任安全 员,双方签订为期 2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实行不定时工 作制,但物业公司未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安全员 岗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期间,张某休息日工作 30 天,物业公司既未安排调休也未支付加班工资。2019 年 10 月 31 日,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办理离职手续时, 双方对工作期间的休息日加班工资产生争议。张某要求物业 公司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物业公司认为张某实行不定时工 作制,不应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2019 年 11 月,张某向劳 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物业公司支付 30 天 休息日加班工资。请问张某的请求合理吗?为什么?
  • A、参考答案:张某的请求合理,依法应予支持。主要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 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 批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 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 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 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 … 。从上述条款可知,用人单位对劳动 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有严格的适用主体和适用程序的要 求。适用主体主要是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劳动者;适用 程序要求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用人单位不能对劳动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本案中,虽然劳动合同约定张某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 物业公司未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张某所在的安全员 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申请审批。因此,应当认定张某实行 标准工时制,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支付张某休息日加班工资。


  • 7、(多选题) 281 .孔某于 2014 年 3 月 1 日入职某互联网公司,双方 订立了为期 5 年的劳动合同。2019 年 2 月 28 日,劳动合同 到期,互联网公司通知不与孔某续订劳动合同。在办理离职 手续时,孔某提出,因工作繁忙,其在互联网公司工作期间 未能休带薪年休假,要求支付相应的补偿。互联网公司认为, 孔某系因自身原因未提出休年休假,公司无需支付补偿。双 方发生争议,孔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申请,要求互联网公司支付 2015 年 3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期间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请问孔某的请求是否合 理?为什么?
  • A、参考答案:孔某的请求合理,依法应予支持。主要理由:《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第五条第三款规定,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 意,可以不安排职工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 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 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 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 者跨 1 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第十条 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 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 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年休假应由用人单位主动统筹安 排,职工因本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应书面提出。本案中, 互联网公司并未主动安排年休假,也未能提交孔某因个人原 因不休年休假的书面证明,因此应支付孔某相应的补偿。


  • 8、(多选题) 282 .李某为某物流公司员工,公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 响,从 2020 年 2 月 3 日起停工。2 月底,李某发现公司未发 工资,便询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答复:“因 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公司与你的劳动合同中止,2 月份公司停工,你也不需要上班,公司没有支付工资的义务。”李某对此不理解,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 裁申请,要求物流公司支付 2020 年 2 月工资。请问,物流 公司能否以新冠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为由中止劳动合同?
  • A、答案:物流公司不能以新冠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为由中止劳动合同。新冠肺炎疫情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于不能 预计、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民法的法定免责条款。《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 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 指导意见(一)》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要准确适用不可抗力的具体规定,严格把握适用条件。” 因此,受疫情影响的民事合同主体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条款,但劳动合同主体则不适用,并不得因此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 9、(多选题) 283 .申请人陈某等 120 名农民工与某汽车配件公司订 立劳动合同,从事汽车配件生产工作,2019 年 6 月,该公司 经营不善全面停工停产,并开始拖欠工资,2019 年 9 月该公 司陆续向陈某等人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但未涉及拖欠工 资事项。陈某等 120 名农民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汽车配件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请问,集 体劳动争议案件是否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 A、答案:在本案中,陈某等申请人与汽车配件公司在事 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简易处理程 序,经与被申请人协商同意,仲裁庭可以缩短或者取消答辩 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争议 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简易处理:(一)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二)标的额不超过本省、 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双方当事 人同意简易处理的。仲裁委员会决定简易处理的,可以指定 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并应当告知当事人。”第六十二条规 定:“处理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案件, 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本节规定。 符合本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集体劳动人 事争议案件,可以简易处理,不受本节规定的限制。”


  • 10、(多选题) 284 .周某为北京某贸易公司职工,双方订立了期限自 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4 月的劳动合同,周某月工资标准为 9000 元,后贸易公司因经营不善未向周某支付 2018 年 3 月 份的工资,周某以贸易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 同。周某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贸易公司支付周 某2018 年3 月工资9000 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8000元。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裁决贸易公司支付周某 2018 年 3 月工资 9000 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8000 元, 共计 27000 元,贸易公司表示裁决金额已超过北京 2018 年 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超出终局裁决范围。请问,仲 裁委员会的做法是否符合终局裁决有关规定?
  • A、答案:仲裁委员会的做法符合终局裁决有关规定。根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条规定:“仲裁庭裁 决案件时,申请人根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 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 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对单项裁决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 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事项,应当适用终局裁决。”仲裁裁 决涉及数项请求,每一项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 二个月金额 ”,不论数项之和是否超过,该仲裁裁决均为一 裁终局裁决。


  • 11、(多选题) 285 .张某于 2016 年 7 月入职某建筑公司从事施工管理 工作,2019 年 2 月离职。工作期间,张某存在加班情形,但 某建筑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2019 年 12 月,张某向劳动人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建筑公司依法支付 其加班费,某建筑公司以张某的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抗 辩。该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 A、答案:建筑公司的抗辩理由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 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 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 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 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张某与某建筑公司的劳 动合同于 2019 年 2 月解除,其支付加班费的请求应自劳动 合同解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张某于 2019 年 12 月提出仲裁 申请,其请求并未超过仲裁时效。


  • 微信扫一扫 在线答题 在线出卷 随机出题小程序 闯关答题软件 出题答题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