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审查指南大练兵-海牙协议
2024-09-03 15:45:49.226.0.53053
审查指南大练兵-海牙协议 在线考试 答题题目
1、(多选题) 对于处于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专利,具备下列哪些情形的,可以不中止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
A、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无效宣告审查决定的;
B、权属纠纷当事人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也未提交足以证明确有权属纠纷存在的证据的;
C、有证据表明,中止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将明显损害当事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
D、有证据表明,中止程序的请求明显具有不诚信、不正当行为的。
2、(多选题)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专利局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计算补偿期限时,实质审查请求之日的确定与哪些日期相关:
A、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日期。
B、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足额缴纳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的日期。
C、《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发文日。
D、发明专利公布日。
3、(多选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是专利局指定的特定电子系统,是可以集中实现专利电子申请、电子缴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电子申请等多个业务的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B、向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其他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签字或者盖章。其中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应当由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办理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应当由全体权利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必要时还应当由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C、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的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例如专利代理委托书、实质审查请求书、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转让合同等,应当为一份,另有规定的除外。
D、申请人有两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并以电子形式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应当由代表人提交。
4、(多选题)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专利权期限补偿,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以下关于延迟的天数的确定中说法错误的是:
A、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局发出的通知引起的延迟,延迟的天数为期限届满日起至实际提交答复之日止。
B、申请延迟审查的,延迟的天数为实际延迟审查的天数。
C、请求恢复权利引起的延迟,延迟的天数为从原期限届满日起至实际提交答复之日止。能证明该延迟是由专利局造成的除外。
D、请求恢复权利引起的延迟,延迟的天数为从原期限届满日起至实际提交答复之日止。
5、(多选题)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专利权期限补偿,关于请求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应当满足的条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提出补偿请求时,该专利权处于有效状态。
B、该专利尚未获得过专利权期限补偿。
C、一个药品同时存在多项专利的,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对其中一项专利给予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
D、一项专利同时涉及多个药品的,只能对一个药品就该专利提出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
6、(多选题) 关于向外申请专利前的保密审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审查员对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文件进行初步保密审查。请求文件形式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在请求递交日起两个月内通知请求人该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视为未提出,情况复杂的,可以在请求递交日起四个月内通知请求人,请求人可以重新提出符合规定的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
B、 技术方案明显不需要保密的,审查员应当在请求递交日起两个月内通知请求人可以就该技术方案向外国申请专利,情况复杂的,可以在请求递交日起四个月内通知请求人。
C、 技术方案明显不需要保密的,审查员应当在请求递交日起四个月内通知请求人可以就该技术方案向外国申请专利,情况复杂的,可以在请求递交日起六个月内通知请求人。
D、 请求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四个月内收到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可以就该技术方案向外国申请专利。
7、(多选题) 以下关于保密专利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经国防知识产权局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防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
B、 对于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保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保密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
C、 保密专利的授权公告中仅公布专利的分类号、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和发明名称
D、 国防专利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
8、(多选题) 关于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的,补偿期限按照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不合理延迟的实际天数计算,该实际天数是指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之日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的间隔天数,减去合理延迟的天数和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的天数。
B、对于国际申请,不合理延迟的实际天数是指自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日期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的间隔天数,减去合理延迟的天数和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的天数。
C、对于分案申请,不合理延迟的实际天数是指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的间隔天数,减去合理延迟的天数和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的天数。
D、实质审查请求之日是指申请人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足额缴纳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之日。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之日早于专利法第三十四条所称公布之日的,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所称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应当自该公布日起计算。
微信扫一扫 在线答题 在线出卷 随机出题小程序 闯关答题软件 出题答题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