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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签字

2024-03-11 21:54:01.226.3.18725

承诺书签字 在线签名活动 活动时间: 2024-03-11 21:50:46 到2025-03-14 12:00:07

出国(境)承诺书


在出国前,我从网格员处学习了《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0〕56号)和《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规范我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出国(境)有关工作的通知》(青退役军人办〔2022〕85号)文件精神,对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全部了解,现就以下事项向组织作出承诺:

一、所填审批表内容全部属实。

二、不在脱密期内。

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国家保密规定,决不损害党和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四、尊重所在国家(地区)的习俗,遵守其法律、法令。在国(境)外不以党员的身份参加任何活动。

五、每次出国(境)不超过六个月,因故不能按期回国(境)则按规定流程续假,每季度主动向支部书记或通过网格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

六、保证不失联。文件规定的“对失联6个月(含)以上的军休干部,暂停发放其离退休费”内容,我完全清楚。

七、回国(境)后10日内,主动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所在军休机构集中保管。

八、已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晓其中与出国(境)相关的条款:

第九十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一条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