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举行时间: 2024-07-16 20:50:02 到2025-07-18 20:50:02
活动主办方:泉州配送中心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QHSE培训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福建分公司QHSE管理体系,提升全体员工对QHSE的认识和操作水平,现将基层单位QHSE培训的规范要求通知如下:一、培训目标明确QHSE培训必须明确培训目标,确保每位参与培训的员工都能清晰了解培训的目的和期望达到的效果。培训目标应与分公司当下的QHSE管理方针、目标相契合,注重提升员工对QHSE标准的理解及实际操作能力。二、内容标准制定培训内容应基于QHSE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结合分公司实际业务,制定符合行业规范和公司标准的培训材料。培训内容应覆盖QHSE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操作、环境保护等。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全年QHSE培训计划、月度QHSE专项培训课件和考试题的编制,各基层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收集编制相关培训内容。三、讲师资质要求讲师应具备QHSE管理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基层单位负责人每月开展QHSE授课不少于2次,承包联系部门人员不少于1次。分公司应每年组织讲师培训和评估,确保其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培训需求。四、培训方式创新为提高培训效果,应积极探索和创新培训方式。采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小组讨论等多种教学手段,增强员工的参与感和实践能力。同时,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在线学习平台、虚拟现实技术等,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学习效率。五、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时间安排应合理,避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原则上每周三确定为各基层单位的QHSE培训日。可根据员工岗位特点和业务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对于新员工和关键岗位员工,应确保在上岗前完成必要的QHSE培训。六、评估与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培训评估与反馈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定期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实践操作考核等方式,收集员工对培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同时,将培训效果与员工绩效考核相结合,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培训并提升个人能力。七、违规处理办法配送中心员工每月现场参加QHSE培训日应不少于2次(小额配送驾驶员不少于1次)。每周QHSE培训日开始时,配送中心主持会议人员须落实点名,培训开始10分钟后才进入会场的人员,不计入本月培训次数。对于未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员工,应结合《QHSE违章及事故事件管理办法》《驾驶员ABC动态管理办法》等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月度现场参培次数不达标人员,由配送中心在次月第一周安排其到配送中心驻地下岗培训及转岗(少1次现场参培,转押运员岗不少于1周;少2次现场参培,转押运员岗不少于15天),往返驻地费用自理。对于连续两月现场培训次数不达标的人员,转押运员岗不少于1个月,未考核合格不得复岗;对责任押运员退回外包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科每月应对配送中心QHSE培训覆盖情况进行检查,纳入月度考核。人事科、总调度室督办人员转岗情况。驾驶员出车须履行车辆“三检制”,并在检查本上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中心,禁止“带病”出车。中心设备管理人员在日检、周检要对车辆状况进行复查,发现驾驶员不履行检查主体责任,如检查本未按规定记录、未检查、隐患多、脏乱差等设备问题,可以安排下岗至中心驻地或修理总厂,转岗成归检员1-3天,并通过归检考试后方能复岗。人事科、设备信息科督办人员转岗情况。各基层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分公司重点管控人员的培训约谈要求,即对每周通报监控单项报警倒数第一(含连续上榜倒数人员)、道路违法(下岗培训1-2天或转押运员岗1周)、事故事件人员落实“一对一下岗培训、周会表态做检查”,对其他重点人员可采取集体培训约谈等形式。以上人员的培训场所应使用各配送中心属地“示教室”,在“示教室”培训流程应结合《福建分公司“示教室”建设实施方案》;对当周重点人员的培训应在相关通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且必须采取当面培训约谈的形式,重点人员往返工作地和培训地点的差费由个人自行承担等。质量安全环保科按照“异地培训、费用自理、科室参与”的原则,牵头组织对单项报警连续上榜3周或多次严重违章人员进行专项下岗培训及转岗(转押运员岗位时长不少于1个月),未经理论、实测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复岗,质量安全环保科、人事科、总调度室督办。配送中心每日早放车安全讲话的落实情况,同步参照《QHSE违章及事故事件管理办法》对相关单位或个人予以考核。八、持续改进计划建立QHSE培训持续改进计划,根据分公司业务发展和QHSE管理要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培训内容、方式和手段。同时,加强与其他企业、地方政府部门的交流和合作,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培训方法,不断提升公司QHSE管理水平。请各基层单位认真执行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QHSE培训工作。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质量安全环保科联系。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