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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罢免部分业委会委员的联合意见

2022-11-13 19:44:56.226.3.6512

要求罢免部分业委会委员的联合意见 在线签名活动
活动举行时间: 2022-11-11 19:41:25 到2024-10-31 19:41:25
活动主办方:海德公寓业主
海德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部分成员存在着违法违规行为,已不具备《海德公寓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海德公寓管理规约》所规定的业委会委员任职资格。 一、业委会主任曾同鑫、委员冯建芳、刘凯,严重拖欠物业费,已违反任职资格,应予终止职务。 《管理规约》第四十条,拒付物业费的,不得担任业委会委员,也不得参与业委会的日常工作。《议事规则》第二十条,发生拖欠缴纳物业费、车位管理费及水电、公共能耗费用的,应终止其委员职务。该3位委员严重拖欠费用,有的甚至有已经拖欠2年有余,根据小区生效的法律文件,应终止其委员职务。 二、带头违法破坏财物,制造小区纠纷争端。 2022年10月5日,委员冯建芳带头聚众对物业工作桁架进行泼墨水、破坏等行为,并公然抢夺物业工作人员手机、对物业工作人员泼墨水等,该不良事件已由良渚派出所立案处理。 业委会委员的职责是带头守法守规、模范遵守《议事规则》、践行《管理规约》,业委会委员在履职时,应注意方式方法、全面客观,为建设小区和睦、稳定的生活环境作贡献,而非带头污蔑、造谣或以违法违规等激进手段引起争端。 小区管理需要公平公正、和谐尊重的氛围,而非用激进极端、煽动偏导的方式处理!这样的做事风格,不符合业主们的要求。应对上述严重违反《管理规约》、《议事规则》委员终止其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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